父子俩因资金周转疾苦,竟合谋从汽车租赁公司租赁豪车后质押骗取贷款。近期,由西安市莲湖区国民查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父子合同诈骗案,经一审二审就手办結。
2021年10月15日,劉某將其兒子從租賃公司處租來的保時捷帕拉梅拉、赤色飛馳車質押給他人用以貸款,兩車共質押120余萬元,並將款子用于揮霍。租賃到期後租車公司多次討要無果,並展現車輛GPS裝備已被拆除,租車公司認識到車輛大概已被私行典質,便向公安陷坑報案。
本案中,劉某父子以犯罪據有爲宗旨,正在推行車輛租賃合同經過中,合營配合,調度租賃用處,編造車輛權屬,將租賃車輛質押貸款,組成合同詐騙罪,均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,並處理金二十萬元。
查察官指引,以車輛爲質押危險大,締結質押合同需謹慎,出借人要苛厲審核質押車輛手續,避免因車輛權屬出題目,给本身酿成巨额经济亏损。同时,租赁公司正在出借车辆时,要苛厉审核承租人身份讯息,提防车辆被转售或质押,如展现合联坐法究竟,要第暂时间向公安陷坑报案,实时追回车辆挽回经济亏损!